佑一样,先受许多苦楚,然后再获得成功,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不过三章,曹可欣就想到了解法自己困境的方法。
“曹可欣的选择很正确,她在现代时读过书,这确实是她最大的优势,而她也擅长利用自己的这个优势。"黄培成道。“这书跟《真假千金》一样,开篇就勾人!从未来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个想法真的很有意思,桑小姐总是充满奇思妙想。"费中绪开口。他以前看过许多小说,在聊斋里,就有鬼怪占据人身的描写。但桑景云写的这个,与那些是不一样的。
桑景云将她写的这东西称之为"穿越",而这非常贴切。“是啊!桑小姐的小说,都极有新意,现如今有那么一些人,就等着桑小姐写小说,他们好照着写。“黄培成道:“自从《双面魔君》爆火,如今新出的几本武侠小说,里面便也开始写内力,写魔教,写各种毒药和蛊虫。而等《真假千金》火爆起来,就出现了写"真假少爷"的人。我前几天就看了一篇换子的小说,叫《换子奇缘》。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富户的妻子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因为怕富户喜爱的妾室会踩到自己头上,就将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的儿子调换。等儿子长大,她想让自己的养子娶自己的亲女儿,偏偏那养子喜欢上了另一个女…黄培成说的这篇换子的小说,如今很受欢迎。只是云景的小说里,有许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云景对白话文的运用也更加纯熟,所以《真假千金》的热度更高。
“《这个士兵》这本书写起来不容易,需要有足够的文化底蕴才能动笔,倒是没人照着写,但这本《穿成包身工》出来后,肯定会有人写穿越小说。"黄培成再次开囗。
费中绪道:“无妨,那些人写的,必然比不上桑小姐!”桑景云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家庭出身的少女,但她的想法,一直都是与众不同的。
她写的书,也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黄培成道:“确实,那《换子奇缘》,主角是那被主母抱回家的假少爷,在那本书里,他左拥右抱好不快活,虽受男读者的喜爱,女读者却是不爱看的。”两人说话的时候,《新小说报》的编辑,也在聊《穿成包身工》这部名字直白的小说。
“云景先生的小说当真好看,也足够新颖。”“确实如此,这样的穿越小说,我从未看过!”“你们说,明日我们报纸的销量,会不会下降?”“我觉得不会。虽说有人抵制,但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事情,让云景先生的名气越来越大,肯定会有新读者来看她的新书。”“也是……即便她是女子,只要书好看,大家也是愿意看的。”众人深以为然,然后和那些印刷工一起,加班加点地印刷明日的《新小说报》。
而另一边,桑景云正在整理手上的稿件。
明日,她要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等交完稿件,她还要和谭峥泓一起,去见一见诺伯特。她是云景的事情,诺伯特已经知晓。
对诺伯特来说,女子写小说算不得稀奇事,毕竞一百年前,简·奥斯汀就已经出版了许多小说。
但他依然觉得惊讶,对桑景云也愈发欣赏。桑景云来自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自己还非常有能力,这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喜爱和敬佩的。
诺伯特对桑景云的重视,甚至远超谭峥泓。谭峥泓只是一个有点钱的商人,但桑景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桑景云也愿意见诺伯特。
跟包括诺伯特在内的洋人交好,对她有很大好处。她若是交游广阔,那些日本人就算看不惯她,也不能随便动她。写完小说,桑景云早早上床睡觉,第二天,又早早起来。她下楼的时候,桑学文已经将早饭做好,今天的早饭,是包了霉干菜和油渣的面饼,还有用昨天的剩饭做的稀饭。
当然,煮鸡蛋必不可少。
桑景雄有些挑食,之前要啥没啥的时候,他想吃鸡蛋,现在却不喜欢吃鸡蛋了,他的那颗煮鸡蛋,他塞给了桑景英。桑景英就把鸡蛋踹口袋里,打算留着中午吃。桑景云是不挑食的,她剥了自己的鸡蛋放在粥碗里,一口馅饼一口粥,吃得很满意。
在现代时,她懒得做饭,早上一般都是吃速冻的包子饺子。那些东西,吃多了会觉得味道都差不多。
说白了就是一股预制菜味。
相比之下,桑学文现做的馅饼,就要好吃多了!阿兰买回来的,都是上好的绍兴霉干菜,和油渣放在一起吃特别香。谭峥泓就一口气吃了好几个。
吃完,桑景云对谭峥泓道:“我们走吧。”“好!"谭峥泓笑着开口,推出自己的自行车,打算像以前一样,载着桑景云走。
当然,他的保镖会在后面跟着。
桑景云坐在车后座上,一只手揽住了谭峥泓的腰。之前,她是不会这么做的,结果有一次路比较颠簸,她差点从车上被震下来。
谭峥泓在被桑景云抱住腰之后,浑身一颤。这动作,真的太亲密了!
桑小姐竞然抱住了他的腰!他的腰!
谭峥泓有心说点什么,但怕他说了之后,桑景云会放开,就憋住了没有说,只是努力把自行车骑得又慢又稳。
至于桑景云,她想的是,谭峥泓没有腹肌。也不能说是没有腹肌,毕竟腹部肌肉每个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