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敦道,凯蒂酒吧。
一名穿着牛仔外套,表情慌乱的新记马仔,着急忙慌地冲进店门。
动感的音乐,震耳欲聋。昏暗的空间,灯红酒绿。中间上的舞台上,女孩们衣着奔放,动作撩人,身材窈窕。男男女女贴身热舞,兴奋大叫,肆意挥洒著青春。
马仔立在场中,左顾右盼,寻找著a货峻的身影。
动次打次的舞曲中,视线好似天旋地转。
踏步间,挤开人群,脚步凌乱,冲撞到一个站在服务员身侧的男人。
那人身材高大,一米八几,身穿红色皮衣,打着鼻钉,刘海漂著黄发,虎目鹰鼻,气度硬朗。
怀里正搂着两名年轻靓妹,在和沙发上的客人寒暄。忽然被人撞到,身形巍然不动,手中酒杯却洒出两滴,沾湿衬衫。
男人微微蹙眉,侧过脸颊,还未开口讲话,身旁便冲出四名保镖把马仔围起。
带头打手揪住衣领,扬手便是一巴掌,格外响亮,出声怒斥:“找死啊,王八蛋,走路不长眼睛。敢来新记的场子搞事,知不知道谁话事?赶着奔丧呀!”
马仔鼻血飞出,左脸迅速胀红,两手抱拳,哀求道:“大牛哥,对不住,实在对不住我是同门来的,九龙城陈志明的兄弟,堂口出大事,来找师爷峻。
听到是同门兄弟,名叫大牛的男人,显然消了不少气,松开衣领,警告道:“走路要长眼睛,下次再撞到顺哥,老子拿车撞你!”
“对不住啊,顺哥。”马仔认出那位红衣男人,正是大名鼎鼎新记五虎十杰之一的“尖东之虎”杜联顺
执掌尖沙咀40间娱乐场所,生意涉及计程车,赌船,拳馆。手下门生超过五千,不管财力,地位,名声,武力,都远在区位偏僻,油水贫瘠的九龙城堂口之上,是江湖人中,新记的中流砥柱。
杜联顺刚满二十五岁,正处江湖人士的当打之年。曾和陈志明一同在总教头苏龙门下学拳,有同门之情,算一个派系的人。
他拿过服务员递上的毛巾,擦擦衣角,懒得自降身份,为难一个小弟,轻轻点头,随口道:“鬼仔明又出什么事,跟谁起冲突了?”
小弟青涩的面孔,被颜色变换的球灯扫过,黄紫绿红,不断交替,脸上挂满惊容,恐惧道:“明哥死了。”
“嗯?怎么回事,哪个字头做的。”杜联顺目光惊诧,出声追问。身旁的几名保镖,亦吓的不轻,满脸震惊。
这可是在拳擂上光明正大打赢过双花红棍的字头强人。即使出来混的,有今朝,无明日。
但作为新记的一区扎职人,说死就死,那也不太可能。
小弟畏惧道:“烂仔宾做的。明哥带十多个兄弟,去国辉大厦找烂仔宾算账,死光了,都死光了。”
“明哥给烂仔宾亲手斩死,活下来的兄弟说,有老福的人出手。”
杜联顺眼神忌惮,细细思考,沉吟道:“烂仔宾,老福的新秀吗?能砍死鬼仔明,本事不错。”
“九龙城那块烂地,又要开打了。”
a货峻跷著二郎腿,坐在沙发上,豁然起身,酒意一扫而空,震惊道:“什么?烂仔宾竟然够种斩死明哥!”
小弟哭丧道:“强哥,细狗他们,都给老福的人挑断手脚,躺在医院了。”
“老福竟然为一个外人强出头,惹我们新记的人。”a货峻脸色阴沉,眉头直跳,心头却后知后觉,带着两分欣喜。
九龙城的场子都还在,折了一批人,可远没达到伤筋动骨的地步。
随着鬼仔明,贱骨胜血洒江湖,他是九龙城堂口唯一的扎职人,必然可以接棒上位,主管一区。
这件事情,明哥做的不地道,但老福未必全占理。明天向先生过问的时,可该好好表现。
福星茶楼。
鬼叔五指扣住桌角的紫砂壶,对壶嘴小口饮著热茶。翁伯、飞鹰,大头三人都停住手上动作,暗暗品味起刀仔东带回来的口信。
“还没进江湖,便阵斩新记红棍,阿勇的仔,真是有够威风。”翁伯心中想道,已动了心思,想把人收进门下。
栽培两年,必能一飞冲天。
“不错。”
“会做生意,有头脑,敢打敢拼,有冲劲。是一个天生混江湖的人才,看不上陈志明那种大佬,理所应当。”鬼叔长叹口气,感慨良多。
翁伯咧嘴发乐:“鬼仔明真是逊毙了。还号称膝王呢,还不是死在阿宾手上。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鬼仔明当年踩着陈蕙敏的上位,今天则称为阿宾的垫脚石。”
“明天一早,龙城十二少的烂仔宾,可要名扬江湖咯。”
飞鹰读懂老兄弟的心思,掺和道:阿宾是阿勇的仔,我们福义兴的人。得多支持阿宾,把九龙城打下来,狠狠剐下新记一块肉。”
鬼叔冷笑一声:“名震江湖,嘿,我们在座当年哪个不是大名鼎鼎?混江湖,要懂规矩来的。”
“看看阿宾怎么做吧有心回到我们老福,我们老福才能撑他。”
飞鹰当年可是手段狠辣,恶名昭彰,如今却变成笑呵呵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