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娘,”张呈转头看向一直竖着耳朵听、这会儿正看看钱又看看程处默、小脸上表情丰富的丽娘。
“去后院‘仓库’,把左手边第三排架子上,那个贴著‘琥珀浆’标签的琉璃瓶取来。记得用软布垫着手。”
丽娘应了一声,放下一直抱在怀里的京酱肉丝盘子(终于舍得放了),迈开小腿熟练地朝后院跑去。
她对那间神秘的仓库早已不陌生,虽然先生不让她进去深处,但门口附近哪些东西放在哪儿,她门清。
不一会儿,她小心地抱着一个用软布裹着的瓶子回来了,正是那种透明琉璃瓶,里面盛着琥珀色的液体。
程处默一见,眼睛大亮,如同见了救星,连连点头:“对对对!就这个样子的!颜色虽然不太一样,但瓶子一样!张先生,大恩大德,处默没齿难忘!”
说著就要抱着瓶子往外走。
“且慢!”张呈抬手阻止了他。
“程小郎君,这瓶浆饮,在我店里售价五贯。
今日你遭这无妄之灾,虽说你也有过错,但是终究是因我店里之物所起。
因此,这瓶,我按照成本价三贯与你,剩下的钱,你收好。
说罢,张呈从桌上捡出三贯钱来,又将剩下散落的钱币收好,推给了程处默。
“这如何使得!”程处默急了,“是我自己摔碎的,与先生您无关!该多少就多少!”
张呈却摇头,态度坚决:“你若还认我这个朋友,便听我的。记住,此物给你,是让你去平息事端,弥补过失。回去见了你阿耶,只管放低姿态好生说道便是。”
程处默看着张呈平静却不容置疑的眼神,心中感激与敬意涌起,重重抱拳:“先生教诲,处默铭记于心!定按先生说的办!”
送走感恩戴德、仿佛重获新生的程处默,关上院门,天色已完全黑透。堂屋里灯光明亮(led仿古灯),那盘京酱肉丝早已凉透,但香气犹在。
丽娘爬回自己的座位,看着张呈将肉丝重新拿去厨房加热,小声问:“先生,那瓶子不是卖五贯或六贯吗?您真就三贯钱给他啦?咱们是不是亏了?”
张呈将热好的菜端回来,夹了一筷子肉丝,熟练地用豆腐皮卷好,递到丽娘嘴边,看着她啊呜一口咬住,才慢悠悠道:
“有时候,账不是那么算的。用两贯钱,买程姓将军家一个小人情,买程处默那实心眼孩子的真心感激,让他免了一顿好打,还可能免去他阿耶同僚间一场不快这买卖,不亏。”
张呈在程姓将军几个字上咬字重了些,引来丽娘疑惑的目光。
没有多解释,他给自己也卷了一个,咬了一口,满足地眯起眼。
“何况,”他吞下食物,看着丽娘鼓著腮帮子努力咀嚼的可爱模样,眼中闪过笑意,“我看那小子顺眼。再说了”
他压低声音,带着点恶作剧般的得意:“那‘浆饮’的成本,其实连五十文都不到。”
“噗——咳咳!”丽娘被呛了一下,瞪圆了眼睛,看着自家先生那副“奸商”得逞的表情,愣了愣,随即也跟着“咯咯”地笑了起来,清脆的笑声洒满了温暖的小屋。
卢国公府的书房内,烛火高烧,映得程咬金那张满是横肉、此刻却带着浓浓狐疑的脸明明暗暗。
他手里摩挲著儿子刚刚“变”出来的那个琉璃瓶,触手温润,质地澄澈,里面琥珀色的浆液在烛光下流转着诱人的光晕。与他白日宴席上摔碎的那瓶嫣红色浆饮相比,除了色泽,瓶型、做工、乃至那种“非唐”的精致感,几乎一模一样。
“这真是那常乐坊什么解忧杂货铺的掌柜给你的?”程咬金抬起眼,铜铃大的眼珠子瞪着垂手立在下方、脸上鞋印子还没全消的程处默。
“千真万确啊爹!”程处默赶忙点头如捣蒜,将怀里小心护着的剩下两贯多钱也掏出来放在桌上。
“就花了三贯!张先生还非要按成本价算,多一文都不肯收!您是没看见,张先生店里,这样的琉璃瓶,就摆在货架上,标价五贯、六贯呢!还不止一个!”
三贯?成本价?程咬金眉头拧成了疙瘩。
白日宴席上,同僚拿出那琉璃瓶时何等珍而重之,言下之意价值远超寻常金玉。
即便有所夸大,这等品相的琉璃器,在东西两市,叫价二三十贯都未必能买到。
那杂货铺竟公然售卖,还似乎存货不止一两件?更古怪的是,那掌柜居然肯按所谓的“成本价”卖给自家这憨儿子?
他本以为自己这傻小子闯了祸,要么出去躲几天风头,要么哭哭啼啼回来认罚,没想到竟然真的弄回来一件,还如此“轻易”。
这让他对那间“解忧杂货铺”和那位神秘的“张先生”,产生了极大的好奇,以及一丝本能的警惕。
能拥有这等宝物,且随意处置的人,绝非常人。自家小子,怕是撞进了某个看不透的旋涡里。
不过有他这个老滚刀肉看着,能从他程咬金手里占了便宜的人,怕不是还没出生呢。
吩咐自家管家另备一份厚礼,连同这瓶琉璃浆饮,给张亮(显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