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投了。区別只在於,以前他是想带著朕和邓州城一块儿投,现在都没了,他只能自己投。一个光杆知州,金人还看得上吗?”
张叔夜微微頷首,觉得有理。
赵鸣又道:“不过他不会善罢甘休的。他在邓州经营多年,各县的官员、城里的乡绅,利益盘根错节。仍要防著他们狗急跳墙,从外头勾结金兵来攻城。”
张叔夜道:“臣已派人打探。穰东镇方向,金兵斥候从二百增至近两千,仍在集结。不过看动作,他们应该不知邓州已变天。金人善野战,不善攻城。闭门不出,不久便会自行离去。”
赵鸣听著张叔夜匯报,脑子里已经飞速盘算起来。
兵不血刃拿下邓州,这是好事。
但范致虚这颗棋子,不能就这么废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迟早要回来。
赵鸣招手將张叔夜叫到近前,压低声音,如此这般地说了一番。
张叔夜一开始还皱著眉头,听著听著,眉头渐渐鬆开,眼睛越来越亮,最后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陛下!您这是要吃掉那两千金兵?”
张叔夜心里清楚,两千金兵意味著什么。
听著人不多,但不能小瞧他们的战斗力。
按金军编制,两千人大约是一个谋克,配备战马六百至一千匹,装备精良,骑射嫻熟。
宋军要吃掉这样一支金兵,通常需要三到五倍的兵力,还得占据地形优势。
而他们手里只有五千人,战斗力虽然比刚从汴梁出来有所提升,但仍然无法正面与之对抗。
即便胜了,也会损失惨重,得不偿失。
要吃掉他们,靠的不是蛮力,是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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