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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野兔(1 / 2)


方问扒拉著书包,准备把拉链拉开,但刚有所动作,就被程慕一把抱了起来。

“吃饭吶,別摸狗。”李芸见饭都还没吃完的程慕就跑去抱狗了,连忙喊了一嗓子。

“好。”程慕答应了一声,放下方问,隨后把书包掛在了墙上的钉子上面,这里平日里专门用来掛东西用的。

见自己想做的事情破產了,方问瘪了瘪嘴甩著尾巴走到了自己的窝旁边睡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才五点多的样子,程慕就已经被程天青和李芸喊醒了,让程慕吃了早饭跟著老李家和老二家的小子们一起去上学,他们两口子也正好背著货物去赶集卖货。

今天是一號,隔壁永南镇有集市,永南镇距离程慕他们村子有七八公里的样子,吃过早饭后两口子就急急忙忙的离开了,也没时间管程慕了。

程慕吃了早饭后,看了一眼时间,发现还早,於是把书包拿了下来,从书包里掏出了一把弹弓。

在一旁的方问看见后这才明白为啥昨天晚上程慕和程天青那个样子了。

之前程慕就有一把弹弓,但他小子拿著弹弓不干好事,拿来打鸡打猪,別人家都找上门来了。

最后李芸收了程慕的弹弓,还打了程慕一顿。

这把弹弓估计是昨天的时候,程天青让程慕去上学,给他悄咪咪买的。

自己做的弹弓精准度和耐用性没有买的好。

看著拉扯著弹弓东瞄西瞄的程慕,方问內心陡然升起一丝不妙的预感。

瞄了一会的程慕突然把目標对准到了方问身上,这让方问立马炸毛了。

“你小子打我身上试试!看我咬不死你小子!”

还好程慕只是嚇唬方问,他可捨不得打自己的狗。

“死小屁孩,真討厌!”

方问骂骂咧咧的跑了,怕这小子等下又弄出么蛾子。

过了一会,程慕跟著老李家和老二家的小子们一起去上学了。

老李家是也是村里的,老李家一家子都姓李,和李芸还有李梅有点沾亲带故的关係,家里的儿子在上小学四年级了。

老二家就是程天元,老二的儿子今年小学六年级了,这两个小子上学好几年了,有他们带著李芸和程天青也稍微放心一些。

程慕走了没多久,爷爷奶奶也都起来开始忙活了。

程慕他爸是老三,分家之后各自有一块田,不过程天青把田租给老大老二打理,每年收稻子的时候,给程天青一些新米就行了。

爷爷奶奶两人跟著程天青住,但因为程天青没田,他们两个又閒不住,就乾脆在程天青房子旁边开荒了一小块地用来种菜。

家里一年四季吃的菜都是家里种的,还又养了鸡鸭牛,也因此老两口也忙得很。

而方问在老两口出去忙活的时候,就跑到了门前的空地里趴著看家,虽然这个家也基本上不用看。

“大黑,想吃肉吗!”

正趴著闭目养神的方问陡然听见了吃肉这两个字,立马抬起了头,然后就看见了李云成。

此时李云成背著一把弓箭,手里提著一只肥嘟嘟的兔子。 方问看著那个兔子,忍不住咂吧了两下嘴,他最近有一段时间没吃过肉了,本来就非常的馋,昨天看见鱼都想要下河去抓,更何况现在一只肥嘟嘟的兔子就在他的眼前。

“我就去看看!我不听他指挥,不接受训练!”方问这样的劝说自己。

最后屁顛屁顛的跟著李云成跑了。

李云成家里相比程慕家,还是有不小的区別的,首先就是李云成只是一家三口,他和两个儿子。

这两个儿子都已经大学毕业开始上班了,所以村子里就李云成一个人在。

平日里李云成是属於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態,因为他家的两小子混得不错,不用他省吃俭用的省钱给两个小子贴补一些。

要知道两年前,他家的日子比程慕家还惨。

两个小子年龄差距也就一岁多,都在一起上大学,每年的学费就不少。

李云成那是起早贪黑的在山里忙活,兔子野鸡啥的抓到了根本不会自己吃,而是卖出去。

这个年头,野生的野鸡和兔子吃的人不少,也值钱,也因此李云成才勉强供养出了两个小子。

两个小子开始上班后,有了工资,李云成就不管了,也没能力管了,所以乾脆就每天去山里打猎,打来的自己吃,这样一来反而让李云成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

毕竟每顿都能吃上肉的,也就他家了,要知道这可是03年农村,还是比较穷一点的农村,村子里路都是泥土路。

方问来到李云成家里后,就在一旁坐著,看著李云成处理兔子。

杀兔子也是需要技巧的,兔子的皮毛可是好东西,一整张皮毛,完好无损的话,卖的钱可能比兔子肉更贵。

李云成一个老猎人了,怎么杀兔子,他的经验是非常丰富的。

很快乾净利落的处理完了这只兔子,隨后就用刀砍了一半下来,开始放调料来醃製。

方问在一旁看得口水直流。

李云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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