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整,第三法庭的大门准时打开。
柳欢走在最前面,步伐比上午稍慢,陈夜在她右侧半步的位置。
安然跟在后面,手里抱着崭新的黑色文档夹。
秦可馨走在最后,手里提着公文包。
四个人鱼贯而入,在原告席坐下。
被告席那边,赵立恒已经到了脸色比上午更差,眼底的青色更重。
但他的背挺得很直,下巴微抬,一副准备死磕到底的架势。
他的两个助手坐在身后,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击。
法官走进法庭,全体起立。
“现在开庭。”
法官目光扫过双方席位,“本庭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柳欢站起来没有立刻开口,而是先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
两点零一分。
“审判长。”
柳欢声音平稳,“在发表辩论意见之前,原告方请求就本案事实做一个简要梳理。”
法官点头:“准许。”
柳欢转向赵立恒。
“关于被告上午对原告证据的各项质疑。”
“原告方已用多重铁证证实,视频声明全在万鑫办公楼内用其内部手机录制,自愿录制纯属伪造。”
“此外,对于签署日期的矛盾,原告已查明是万鑫事后再次胁迫证人重签所致。”
柳欢语速不快,但字字清淅。
“至于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对此,原告方已明确说明,提交资金穿透报告的目的,并非要求本庭越权审查。”
她看向赵立恒。
赵立恒的目光和她对上,没有任何闪避。
“而是要证明一件事,那就是万鑫收购鼎盛的全部资金,均来自其实控人侄子名下的离岸公司,经由空壳公司回流。”
“这不是正常的商业投资。这是自己人倒自己人的钱。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股权掠夺。”
柳欢声音突然拔高。
“这不是正常的商业投资。这是自己人倒自己人的钱。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股权掠夺。”
(注:原段落重复了两遍,根据不改变结构原则予以保留并精简)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呼吸声。
赵立恒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
“审判长,原告方对事实梳理完毕。”
柳欢说,“现在发表辩论意见。”
她深吸一口气,目光扫过法官席,最后落在空无一人的旁听席。
虽然那里没人,但柳欢知道,张明远一定在外面的车里等结果。
“审判长,本案的内核争议焦点明确,即万鑫投资与鼎盛三名小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柳欢语速放慢。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本案中,原告已提交确凿证据证明,小股东签署协议时均受到了万鑫的暴力胁迫。”
柳欢转向大屏幕。
“赵大勇与孙建国的证词互相印证,万鑫派人上门,以家属和财产安全相威胁迫使他们签字。”
“两份证词均明确指认了威胁实施者,正是万鑫实控人张明远的私人助理王强。”
“审判长,这不是商业纠纷。这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胁迫交易。”
柳欢目光回到法官席。
“审判长,这不是商业纠纷。这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胁迫交易。”
“万鑫利用黑恶手段强购股权,企图夺取鼎盛控股权。”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柳欢声音陡然凌厉。
“如果法庭认定协议有效,等于告诉所有人,只要敢用暴力威胁,就能用白菜价抢走别人的资产。”
“这不是法律保护的市场秩序。这是丛林法则。”
法庭里鸦雀无声。
赵立恒的脸色已经发白。
柳欢没有看他,继续面向法官。
“审判长,原告方请求法庭依法确认三份转让协议无效,判令万鑫返还非法取得的股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是原告方的辩论意见。”
柳欢说完,坐了下来。
陈夜在桌下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手背。
柳欢侧过头,陈夜对她微微点头。
那个眼神里有肯定,赞赏,还有心疼。
柳欢嘴角微弯,低头整理袖口。
法官看向被告席:“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赵立恒站起来,面向法官。
“审判长,被告方认为原告方的辩论意见存在严重的事实与法律适用错误。”
赵立恒声音恢复了冷静。“首先关于胁迫的事实认定。”
“原告提交的两份证词,均系特定环境下取得,且证人未当庭接受直接质证。”
“视频连接数无法替代当庭质证,证人的神态反应无法完整呈现。”
赵立恒转身看了一眼屏幕。
屏幕已经关闭,一片漆黑。
“更重要的是,证词取得程序存在严重遐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