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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2 / 2)


持江晨的网友开始反击:

【你们凭什么骂江晨,他还没见到当事人呢!】

【就是,网上那些视频只是一个说法,你们看过男方的证据吗?】

【事情没搞清楚就骂人,你们跟网暴犯有什么区别?】

【别说了,他们就是故意来网暴的!】

【原来网路暴力这么可怕啊!】

【】

虽然有人支持,但骂声实在太多了。

支持江晨的声音,很快就被压了下去。

江晨看着屏幕,沉默了几秒。

而后,他嘴角上扬,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冷笑。

“你们骂的倒是挺开心,但是”

“你们以为,网路暴力是不犯法的吗?”

此话一出,那些骂人的弹幕短暂地停顿片刻。

江晨语气平静,继续开口道。

“在这里呢,我觉得我有义务跟大家科普一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法律条文,江晨背得滚瓜烂熟,张口就来。

同时,还不止这一个法律条文。

“另外还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注意这里说的情节严重,包括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你们现在骂我的每一条评论,都是可以被截屏、保存、公证,作为证据使用的!”

“网路不是法外之地,你在键盘上敲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你被告上法庭的理由!”

“想试试的,别忘了我刚刚失业,有的是时间。”

“你们耗的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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