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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发布起诉状!(1 / 2)


听到盛注宝的诉求,江晨的嘴角微微抽搐。

浸猪笼!?

这可不是法律啊,这是民间私刑!

简单来说,就是把人关进竹编的猪笼里,捆上石头,扔进河里活活淹死。

这个做法的确出现过。

但那是古代宗族自行处置的方式,从不是国家认可的法律,属于法外私刑!

现在如果敢擅用私刑,用浸猪笼的方式致人死亡。

甚至是连犯数罪!

非法拘禁、故意杀人、侮辱尸体等!

江晨深吸一口气,语气放缓几分。

“盛先生,我理解你的愤怒。”

“但浸猪笼这事儿,你想想就行了,千万别付诸行动!”

如若不然,他就会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一个加害者!

受了这么多的委屈,将会毫无意义!

毕竟,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无论动机如何,都是重罪!

他直视盛注宝的眼睛,语气平和:“所以咱们要走合法的路,法律会给你公道!”

盛注宝干笑一声,摇了摇头。

“江律师你放心,我就是想想,不会真的去做。”

“我已经累了,累到没力气恨她了,我只想从这一切里挣脱出去”

这几天的网暴,彻底榨干了他对闫冬萍最后一丝期望。

他已经疲惫到不想追究责任。

只想尽快从这个泥潭中逃离出去!

因此对他而言。

什么样的结果都行,只要以后不用再见到她!

江晨点了点头,明白了盛注宝的意思。

“好,那我就按照具体情况,来拟定诉讼请求!”

“不过在这之前,我需要先搜集一些双方信息。”

盛注宝抬起头,语气很是无力。

“江律师,她在老家,离这儿好几百公里”

“她那边的情况我很多都不了解,你如果跑过去,也太折腾你了!”

为了自己这个案件,让江晨在几百公里往返?

这未免太折腾人了!

江晨却淡淡一笑。

“没那么麻烦!”

“现在网路这么发达,一个人每天做了什么、去了哪里,只要她用过网路、留过痕迹,就躲不开!”

盛注宝愣了一拍:“什么意思?”

江晨眯了眯眼,嘴角上扬。

“嘿嘿,我的意思是开她户!”

“开开她户!?”

盛注宝愣了好几秒,最后才反应过来。

可是开户不是违法的吗?

“江律师,慎重啊!”盛注宝立刻激动起来。

他可不想江晨为了自己,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听说开户违法,您可别为了我,把自己都搭进去了!”

江晨淡淡一笑,摇摇头。

“未经授权获取,以及传播他人非公开信息,的确有可能吃官司。”

“但我的取证,只查找案件关联信息,不会公开传播,查到的信息只在法庭上使用,不作为网路攻击手段。”

“至于法庭直播审理,不小心将信息传播出去,那就不能怪我喽!”

盛注宝一整个目瞪口呆。

还能这样玩啊!

这不是钻法律空子吗!

不愧是律师啊!

他还觉得有些不妥,江晨直接反问道。

“你想赢吗?”

盛注宝望着江晨,一时沉默。

片刻后,只说了一个字:“想!”

江晨欣慰地笑笑,点了点头:“那就行了,剩下的交给我!”

“不过在这之前,要先把起诉对象搞清楚,才好出手!”

盛注宝一愣:“起诉对象,不就是她一个人吗?”

江晨摇了摇头,语气有些意味深长。

“那可不一定!”

“等我调查清楚之后,你就知道了。”

“”

接下来一天的时间,江晨通过网路,开始了解闫冬萍的信息。

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她的消费记录、转账记录、开房记录等。

这些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证据,都会被江晨一一扒下来。

同时,江晨还能通过这些证据,获得一些新的收获。

一天后。

一份起诉状的照片,被江晨上传到了围脖。

仅仅几分钟,就引来了数万网友围观。

上面的内容很简单。

【原告:盛注宝。】

【被告:闫冬萍、宋哲、李霖。】

除了闫冬萍的名字,上面还出现了两个陌生的男性名字。

并且,还附上了开庭时间,就在三天之后的下周一!

这场官司,江晨一告三!

网友们只知道闫冬萍,但另外两人的身份还是个迷。

网友们顿时议论纷纷。

【诶?这个闫冬萍我知道,后面两个人是谁?】

【不清楚啊,不过既然都被告了,应该就是和案件有关系!】

【肯定呀,江晨肯定不会无故告人的!】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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