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国內外花掉的钱,人家是不肯补上的,那有到嘴里的好处再吐出来的。
能把剩下的钱还回来就算不错了。
至於损失,自然算是公司的经营性损失,等於公司还没有正式运转呢,就损失了八个多亿。
名义还是理財损失,而这个需要三方股东来承担的。
省投资公司自然不肯接受,以自己一方曾坚决反对为由,不肯承担这个损失。
而银行,人家只是贷款,又不是股东,更不可能承担损失。
新接手的那家公司没有意见,对他们来说,这些钱就是左手倒右手的区別,花的钱也是花在了自己人身上。
但是能减少损失的事,为什么不做呢。
最坐蜡的自然就是宜城市的財政了,因为三方就他们最好欺负,不欺负你欺负谁。
就有人提议,把所有损失转嫁到宜城一方的头上,因为你们对资金疏於监管。
宜城一方当然不肯接受,真金白银投了十五亿,项目还没开始呢,就少了一半多,这肯定不行。
对於一个地级市的財政来说,这样的损失太大了。
真算是宜城市的头上,绝对有人要承担责任。
这个时候,关键的一击来了。
宜城市市长黄辉向调查组提供了一系列的证据,包括他们市政府与市委在这个项目的几次博弈过程,以及各种会议记录,最关键的是,黄辉提供了一段录音证据。
里面全是他跟许鸿尚进行激烈爭吵的过程,他担心资金的安全,要求对公司进行严格监管,而许鸿尚百般推託,甚至最后拿齐见宏的身份出来嚇唬黄辉。
这个证据很关键,直接指向了许鸿尚本人,不然的话是集体决策。
虽然这种私下录音的方式,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但组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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