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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取经……不,游歷小队(1 / 2)


“这位,是我在外的化身。指著人族分身介绍道,“以后,你们便跟著他,去洪荒游歷一番。”

“游歷洪荒?”孙六耳的猴眼瞬间鋥亮,兴奋得抓耳挠腮。

“好耶,主人,咱们终於要出去闯荡天下了吗?俺老孙早就待不住了,正好让俺的棒子,去会会外面的各路高手!”

相比孙六耳的激动,初鸿则谨慎得多,他眨著大眼睛,小声问道:“老爷,外面很危险的,没了这里的阵法,我们出去会不会太招摇了?”

不愧是得了自己真传的苟道中人。

“无妨。”人族陈时笑了笑,一派风轻云淡,“我自有法宝屏蔽天机,况且我们此行,不为爭霸,只为游歷,当个平平无奇的散修,见识风土人情即可。”

说著,他一招手,將角落里蜷缩打盹的雪白九尾天狐摄入怀中。

小狐狸睡眼惺忪地蹭了蹭他的手心,换了个舒服的姿势。

孙六耳(打手,保鏢),初鸿,(后备打手)、九尾天狐(吉祥物)

陈时清点了一下队伍配置,心里有了数。

一个標准的西行不对,是游歷小队,齐活了!

“出发!”

孙六耳早就按捺不住,欢呼一声,扛著他的烧火棍,第一个衝出了小院的阵法范围。

初鸿一步三回头,小脸上写满了对自家菜地,还有安乐窝的不舍,但最终还是一跺小脚,紧紧跟上了孙六耳的步伐。

陈时抱著温香软玉的小狐狸,慢悠悠地走在最后。

穿越数万年,他终於要亲自踏出不周山,这个安全又乏味的“新手村”,去亲眼丈量这片波澜壮阔,杀机四伏的洪荒大地了。

然而,刚走出不周山的地界范围,陈时忽然停步,眉头微微皱起。

“嗯总觉得还缺点什么。”

孙六耳立刻猴急地凑了上来,“主人,缺啥,法宝还是丹药?”

“都不是。”

陈时摇头,目光眺望著远方苍茫无垠的山川,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我们这个队伍,缺少一个行走洪荒的脸面。”

“坐骑!”

身为一尊连圣人都得恭恭敬敬,称呼“前辈”的隱世高人,出门全靠两条腿走路,这成何体统?

排场!

格调!

你看看人家三清女媧,念头一动便可抵达洪荒任意角落,不照样配齐了青牛、四不相、金凤?

那不是代步工具,那是身份的象徵,是“道”的外显。

至於西方那两位,不是不想有,是真穷。

一想到这,陈时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这坐骑,非弄到手不可。

绝对不是因为,取经小队有白龙马,而他没有。

离开了不周山阵法的笼罩,周遭的天地豁然开朗。

洪荒的风,裹挟著一股苍莽、古老而又野蛮的原始气息,迎面扑来。

空气中瀰漫的先天灵气,浓郁到近乎化为实质,每一次呼吸,都让体內的法力自行欢快地奔涌。

远方,神山如剑,直插云霄。一道神瀑自九天垂落,轰鸣之声隔著千里依旧震耳欲聋。

近处,古林遮天蔽日,最寻常的一株古木都有千丈之高。

枝叶的阴影里,时有体型庞大的异兽探出头颅,一双双闪烁著原始凶光的眸子,死死盯著这几个气息陌生的不速之客。

“嘖嘖。”

陈时发出了由衷的讚嘆。 这可比前世任何4k纪录片都要震撼亿万倍,每一寸土地,每一缕空气,都鼓盪著生命最野性的律动与力量。

他像个老农巡视著一片未经开垦的沃土,看什么都带著审视的目光。

看到一朵脸盆大的奇花,他凑上去闻了闻,点头评价。

“灵气充裕,可惜性烈,不適合入药,当个盆景不错。”

看到一块五彩斑斕的奇石,他捡起来瞧了瞧。

“金铁之气过重,炼器尚可,但会污了地脉,不能久留。”

看到一群肥硕的麟鹿跑过,他更是眼神发亮,下意识地开始盘算。

“这鹿肉,后腿適合炙烤,前腿宜於风乾,鹿筋更是大补”

那群麟鹿似乎感应到了,这道充满“食慾”的目光,嚇得四散奔逃,瞬间没了踪影。

孙六耳扛著棒子,警惕地扫视四周,完美扮演著护卫的角色。

虽然他清楚,自家主人深不可测,根本无需他来保护,但態度必须得到位。

打架这种粗活,理应由他这个当手下的代劳,他已经有些手痒难耐了。

初鸿则寸步不离地跟在陈时身后,小手紧紧攥著衣角,看哪都觉得危险。

他总觉得下一秒,草丛里就会蹦出来一个大罗金仙,然后张开血盆大口把他们一口吞掉。

“老爷,这里好多妖兽,气息好凶咱们还是快点找个地方落脚吧?”初鸿小声提醒。

“急什么。”

陈时摆了摆手,一派悠然。

“此行本就是为了游歷,若是行色匆匆,岂不错过了这洪荒的风土人情?”

他话音刚落,周遭的虫鸣鸟叫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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