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刚将之捡起来,使劲用衣服擦了擦,直接就咬下一口开始嚼。
口感清甜,嘎嘣脆,甭提多好吃了!
该说不说,啥东西如果太长时间不吃,再吃的时候都会觉得特别好吃。
就像现在,明明是末世之前满大街随处可见的黄瓜,在刘绍刚嘴里,硬是吃出了冰镇西瓜的味儿。
即便他食物充足,到底都是些速食食品。之前那两次盒饭也根本不够他体内的维生素和植物纤维需求。
平时还没那么深的感觉,这会儿吃上了黄瓜,一下子就有种“久旱逢甘霖”的错觉。
其实当初他将自己的物资分给老大,感谢老大救命之恩的时候,老大曾给过他一株带着土壤的蓝莓苗。
可惜没过几天就被他给养死了,否则现在应该已经能吃上了
刘绍刚一边嘎巴嘎巴嚼着嘴里的黄瓜,一边感动,不知不觉,那黄瓜就剩半拉尾巴了。
他将那不到一个手指头长的小截尾巴揣在兜里,打算拿回去给张火风尝个鲜。
张火风跟刘绍刚一样,最近一直在吃饼干和泡面,他也没种菜,这会儿估计也正馋着呢。
刘绍刚心里正美着,扛着菜叶去敲402的门。
没想到刚一开门,刘绍刚就感觉一股骚臭味扑面而来,差点没吐了。
他的鼻子原本就比常人灵敏一些,平时张火风抽烟的味儿都已经挺冲了,这兔子味儿更是冲得直辣眼睛。
要是让他选,宁可不吃肉,也不愿意天天挨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