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得说舒服,她彻底陷入梦乡。
这一觉睡得格外舒服,舒服到春晓在做梦的时候都觉得很高兴。
她看到了车水马龙,看到主干道上堵着的一辆又一辆车,这是上班高峰期,都在争分夺秒的为几百块的全勤努力。
春晓以前不喜欢,觉得好吵,现在竟然能听出激昂交响乐的感觉,不得不说,她有时候也很佩服自己的适应能力。
打不死的小强在她面前也得乖乖叫姐。
不对,给小强当姐好像也没什么好骄傲的。
春晓摇摇头,她今天踩了个自行车,有时候运气好,比速度七迈的四轮车还快,红灯时有些无聊,她听着歌打量周围。
正好看到前面不远处的车窗降下,一只手伸了出来,手指纤长,手背血管突起,一看就知道手的主人长得很不错!
春晓:这能错过?她得看看这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