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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米高梅和温仔壬!(2 / 2)


情况,在现实世界里是不可能出现的。

40万美元,陈泽还是拿得出来的,网易的股票卖了400多万美元,花350万买了弗兰克的公司,取名“水晶影视”,然后陈泽账户上的稿费全注入到了公司里。

拿出其中40万美元,投资《电锯惊魂》。

剩下的留作公司运转所用。

但是……

问题来了!

谁去拍?

陈泽自己去拍?还是找温仔壬?

现在的温仔壬还在上学呢,对《电锯惊魂》的创意都还处于一种朦胧的态度。

能拍好吗?

找国内的?

村长宁皓?

现在的宁皓,不知道拍完《香火》了没有。

陈泽自己是肯定不能去拍的,因为恐怖片导演,是一种限制,你会发现好莱坞基本上没有“恐怖片”导演冒出头,因为这群人很难驾驭大场面。

温仔壬只是其中极少见的一部分。

“算了,选温仔壬,大不了飞一趟美国教一下!”

既然确定了合作,米高梅的动作比陈泽快。

温仔壬被找上门的时候,人都傻了,不过一听到能执掌长片电影,条件是成为“水晶影视”的签约导演,二话不说他就同意了。

好莱坞愿意给有关系的新人机会,温仔壬的关系显然不够硬。

虽然他的局限性很大,但是做一个工具人导演,温仔壬是完全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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