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巴。 小娃子被咬住下巴,让狼拖拽着跑的时候,感觉到疼就会双手搂住狼脖子,挂在狼肚下面,有利于狼奔跑。 陈凌不知道这些。 这还是王立献告诉他的。 说是村里的“赶年老叔爷”在小时候就被狼叼走过,差点吃掉。 陈王庄三面都是大山,建国前后,狼群泛滥,多次进村把小孩叼走,一直叼到山里吃掉。 人们发现规律,狼总是沿同路线向最高的山头逃跑,村民沿着狼的踪迹追赶,这条道就叫撵子杠,出发的村口就叫撵子口。 人们后来就叫成碾子杠和碾子口了。 赶年老叔爷就是那时候被狼叼走的,当年他只有5岁,体重不到20斤,贫穷饥饿的家境下,瘦小枯巴的像是个小鸡仔儿。 他的下巴周围就被狼咬了一圈的血窟窿,有的竟已贯穿了脸面。 村民从狼嘴里夺回来,至今留有伤疤,家人给他起名叫赶年,就是“赶紧撵”的意思。 所以说,狼是个坏东西,心狠狡诈,发现有狼进村,对上以后,万万不可手软。 要不然啊,遭殃的就是人自己了。 —— PS:守夜来着,晚了点,祝大家新年快乐,虎年大吉。 (24点前没有的话就明天白天发大章,或者拆成四千字的两章,总之补好觉后再写,不然写得水平太差,还得删了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