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笼罩其中,三人连眼睛都没法睁开,被冰雪打到的头脸和双手都隐隐生疼。
“别让这小子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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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脸还以为陈飞平此举是想跑路呢,可惜他猜错了。
“哒哒哒……”
尖锐而持续的爆裂声撕破空气,响彻山林。
雪幕消失之后,三个盗猎者难以置信地看着前方。
他们每人的身上多了一堆血洞,而那个原本手无寸铁的年轻人,手里却多了一杆枪。
并非普通的猎枪——ak47!
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突击步枪,这玩意通常是用于战争的,猎枪和它没法比。
“我不怪你们,但是你们也别怪我,是你们先打算动手的!”
陈飞平吹了吹枪口上的青烟。
遭遇大爪子后,他后来从黑市上买了几杆枪放在乾坤戒里,就算打猎用不上,不代表其他情况用不上。
比如现在。
“噗通!”
三具尸首倒地,六目大睁,至死也不明白陈飞平这杆大枪是从哪掏出来的。
“就这点本事,还想杀我,吃我的狗子!”
陈飞平一脸轻蔑。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然而不像很多小说里描写的那样胃中翻腾,想要呕吐。
不知道是那些小说作者描写得太矫情,还是身为猎人杀过无数的野生动物,习惯了血腥味和杀戮,陈飞平内心毫无波澜,杀伐果断得很,他拿出ak扫视的时候可谓毫不犹豫。
这种人就该死,没必要手下留情!
真放虎归山的话,反倒会留下大患。
就算陈飞平不怕他们,也得担心姐妹花会受害。
至于犯法嘛?
不存在的,自卫还击而已。
陈飞平可没笨到等对方先开枪,先下手为强才是正道。
更何况,这几个人都不是本地口音,应该来自外地。
在这深山老林里凭空消失了,有谁会知道?
十二月的老林子,除了偷猎者,不会有其他人来了。
对了,除了人类之外,还有一群冬日很难找到食物,饥肠辘辘的野兽!
这三个偷猎者的尸体,很快就会成为野兽腹中餐!
但是大爪子的尸体可不能浪费,死都死了,陈飞平也就收入了乾坤戒中。
心中一动,他以意念感知到臣服自己的那只狼王。
这货现在还活着呢。
那群狼,离此地有两座山左右。
凭空发出意念,狼王马上感知到,带着狼群朝着这边狂奔而来。
而陈飞平留下标记点,便带着金豆福宝悄然离开。
没意外的话,一个小时之后,那三人就会只剩下一堆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