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遇上表哥伤,伤好之后……他便……
如一耽搁,她如今已经十九岁了,饶深居简出,听不得多少旁人的闲言碎语,身边的妈妈和丫鬟却都急得不行。
她身边的妈妈乃在她身边当差十年、自她进李园来就跟着她的老仆,真心为她,每日为了荒唐的二少爷急得了头发,又每每来劝她莫要惹二少爷不高兴,日子不能再这样蹉跎过去了。
蹉跎的意思……就她被蹉跎成老姑娘了。
身处这样的环境之中,林诗音又怎能不焦虑呢?
否则的话,她又为什么会在犹豫要不要就这样嫁龙啸云算了呢?
这件事令她心头郁郁,几乎要忧思成疾了,结果换了个环境之后,她、她的年纪居算……很小的么?
林诗音的心理骤升起了一种十分奇异的感受,这感受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却让她没由来的感到放松和欢喜,又忍不住想要追问,那、那你们都不担心自己会蹉跎成老姑娘么?
话还未出口,她就已经意识到了这其中的冒犯,于只笑了笑,低下头去吃盘子的这一枚慕斯“胡桃夹子”。
意义不明的名字,胡桃,应当就自西域胡人那传过来的桃子么?就像胡瓜、胡椒一般的东西,那这夹子又何意……这黑黢黢的点心,用黑芝麻做的么?却十分不像。
到底大家闺秀,即便没见过,面上也一派稀松平常,好像吃了一万次一样,用叉子叉一小块来吃。
一种很新奇的东西……唔、非常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苦甜交织、异常浓郁醇厚的味道……
其实这种抽象的味道就巧克力,慕斯嘛……上头盖了一层淋面。
这一头,思雨也只把诗音当做腼腆的小妹妹了,二十七岁的职场女性,面十多岁的“生”,那就真的只能把他们当小孩儿看,也不在意,和秦蔻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天来。
先聊上周的演出,思雨喜欢那个乐队很久了,上周看了现场,非常兴奋。
“鼓手老歪!他真的,哭死!以前打鼓的候最喜欢的就他,把他们那张专辑的鼓全扒下来练了,哎!也就们那几年解散得太快,要不现在估计就在音乐节见面打招呼的关系了!”
她又说:“那天你居不来看。”
秦蔻摆摆手:“们开livehouse的,乐队这几年见太多了,而且他们乐队又不感冒的,喜欢湾湾的冻草乐队……他们怎么还不来这边巡演啊,快来找快来找,他们低点算包场费!”
思雨吐槽:“幸好你喜欢的乐队不算太多,要不看你的店怎么开。”
秦蔻:“嗨!不嘛!所以只好喜欢主唱死了的乐队了,这就叫死粉!”
——她的口味说起来还蛮正统的,摇滚乐人音乐,七八十年代谓如日中天、巨星云集,秦蔻最喜欢的就其中一位呲着大龅牙的铁肺高音,惜英年早逝……
思雨:“……神tm死粉。”
秦蔻问:“那天怎么样啊,喝酒没?”
她问的思雨来店看演出的那一天。
那天她正好带着傅红雪去外婆家看外婆了,顺便拉上陆小凤一起打麻将,店就没去,况且她带着她男朋友去的,她凑什么热闹?于就没去店,只了思雨几张免费酒水券。
思雨的脸色一下子就不好了。
秦蔻用脚趾猜都能猜到因为她男朋友。
果,思雨说:“早知道就不带李春雷去了。”
李春雷,自就她男朋友的名字了。
秦蔻说:“怎么了?”
思雨喝了一口冷萃茶,生气地说:“山猪吃不了细糠,不喜欢以别来,发什么牢骚!摇滚乐懂还他懂?就知道个信仰和六月天,就敢过来育什么叫摇滚乐,有病!”
秦蔻:“…………”
秦蔻皱眉:“什么垃圾玩意儿!”
思雨恶狠狠地吃了一口自己的芭菲。
也许因为今天心情实在不太好,思雨有点绷不住,也顾不上还有两个不认识的弟弟妹妹在场,着秦蔻忍不住吐起了苦水。
跟李春雷就相亲认识的。
相亲嘛,就那个样子,两个人一上来其实就摆条件,你不体制内、工资水平如何、父母做什么的、不独生子女、家几套房……等等等等,至于性格怎么样、爱好如何,这就不相亲局应该考虑的问题。
但问题在于思雨被逼着去相亲的,她压根就不想跟人搭伙过日子啊!
跟李春雷……反正就那次吃过饭之后,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