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阁
  1. 书趣阁
  2. 其他类型
  3. 四十年再回首
  4. 17 我想有个家
设置

17 我想有个家(3 / 4)


几天后我从十六铺坐船到南通,再坐中巴车回家,到家时天还没亮。我大声敲门,没人应声。我想门又没锁,从里面关上,家里一定有人!我一脚将门踹开,进房间拉亮电灯,只见邻居王有理仍在呼呼大睡,吴梅芳惊慌失措呆若木鸡。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好闷闷不乐地回到父母家里。

父亲忙问出了什么事情。我把吴梅芳出轨的事说了一遍,并且告诉父亲我想回家。

“回家?你说得轻俏!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去了,而且给了人家五千块钱,这里已经不是你的家了!”弟弟这时从房里钻了出来,后面还跟着一个孕妇。

“李老师,您好!您不爱我,您的弟弟爱我!我们在一起已经几个月了,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不是冤家不聚头!以前的学生邓美丽现在竟然成了我的弟媳,弟弟就是这样为她辅导功课的!

我啼笑皆非,跟吴梅芳结婚一个多月,五千块钱没了,户口也迁了;弟弟有了女朋友,不要我回来了!

夜里睡在父母房里,父亲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有位妇女,请了两个木匠干活,张三发现妇女擀面时将唾沫掉在面粉里,中午无论如何都不吃面;李四发现妇女在污水沟里淘米,因此不吃饭。两个人一个光吃饭,一个光吃面,一个说饭好吃,一个说面好吃。晚上回家时,张三告诉李四面里面有唾沫,李四告诉张三饭里面有污水,结果第二天两个人都不去了。如果看不见,谁知道面和饭不干净呢?”

“问题是张三、李四看见了,自然不可能再吃!我看不见也不生气!”我说。

“我知道你心里难过,可现在人心不古,到哪里去找三从四德的人啊!你不想去就离婚吧,不过五千块钱扔水里了。”父亲叹口气说。

我越想越气,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找到法律服务所,要求与吴梅芳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返还我的五千块钱!

工作人员十分热情,他们耐心地听我讲完事情经过,并且仔细做了记录。最后让我交五百块钱服务费。

我哪有五百块钱?可是想到交五百能够要回五千,我到向马建国借了五百块钱,然后交给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给我开了收据。

在父母家呆了十天,什么消息都没有。我到服务所询问,工作人员说他们给吴梅芳发了三次通知,吴梅芳不到场,他们也没办法。他们劝我向法院起诉。如果给钱,他们也可以做我的代理律师!

“算了,我不找你们了。我自己上诉,五百块钱还给我吧!”

“还钱?我们已经为你服务了!吴梅芳不要我们调解能怪我们?如果大家都象你一样,我们律师喝西北风?”

“你们送三个通知就要五百块钱,谁知道你们有没有送?”我说。

“你可以去问吴梅芳啊!五百块钱还是少的!别人打离婚官司起码几万!你给我一万,我保证帮你离婚并且要回五千块钱!”所长胸有成竹地说!

“花一万要回五千,你当我有病啊?”

“佛争一炉香,人争一口气!打官司不就是为了一口气吗?这不是钱的问题!你不离婚,吴梅芳永远是你的老婆,你就不可以再找别人!”

“我不想找人了!五百块钱不要了!”我气急败坏地回到父母家里,向弟弟借了三百块钱,又来到上海民星路菜市场。

李明死后,他的自行车电子称都不知哪里去了,不过摊位及租住房还在。我跟市场管理处及房东打了招呼,承认挣了钱给摊位费及房租。他们答应后我又到旧货市场买了一辆自行车一根杆秤,然后象李明一样到批发市场买菜。这时候,我身上只剩下八十块钱!

目睹李明惨死,我一直慢慢骑车,遇到红灯立即下车。别人一天挣九十、一百,我挣五十、六十。除去摊位费、房租、开销,每月也没有多少剩余。到年底,大约挣了五千块钱。

因为年初跟吴梅芳没有离得成婚,名义上我们还是夫妻。我强装笑脸回到家里。吴梅芳一言不发,她从房里找出一本离婚证书给我,只见上面写着:

申请离婚,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准予登记,发给此证。

原来我走后半年音信全无,吴梅芳也找法律服务所要求离婚。所长收了她一千块钱,然后将我们两个人的离婚申请放在一起,就算是协议离婚了。所长热心地为我们领了离婚证书,我也没时间谢谢他了。

93年的时候,弟弟查出得了白血病,需要移植肾脏。

我正好符合条件。

移植前弟弟说好给我二十万块钱,移植后却只给了我十万。

有了钱以后,我找村长要宅基地建房,王大狗说只能在原有的地基上建房,农田不许动。原地基是吴梅芳家的,她都和我离婚了,自然不让我建房,弟弟也不同意我回去。

因为拆迁安置,桃园建了许多小区房。我问王大狗小区房怎么卖,王大狗说小区房不卖!如果拆迁安置的话,可以面积换面积!你一个平方没有,我拿什么给你?

王大狗说得有理,我竟无言以对!后来我将十万块钱全部买了意外保险,然后又来到上海民星路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