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凡己经看到了,大片的玉米足有几十亩地,且比人还高,花穗饱满,根茎上玉米呈硕果,被绿叶包裹。
和后世的杂交过的玉米有个七八分的相似,虽然一根上只有一个玉米,只有三分之一的上面能有两根玉米。
产量比起后世差远了,但依然让李凡喜悦和惊诧。
古代的玉米是没有经过杂交培育的,唐朝也根本不具备那样的技术手段,能种到这一步己经是顶级农耕文明的技术了。
有历史记载,玉米是出现在明朝,而且绝大多数玉米一株也就结一根玉米棒。
从这个角度说,玉米使大唐的农耕前进了大几百年。
“好,很好!”
李凡连着说了两个好字,让在场的所有佃户如释重负,个个露出笑容,还怕李凡不满意。
这时候,李凡忍不住上前,拨开玉米外衣,首接啪的一下撇下来一根。
玉米饱满,粒粒分明,仿佛流动着一层黄色的光泽,明显比后世的大一圈。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这玉米很香,一剥开就能闻到浓郁的玉米香,非常夸张!
而且不是后世香精模仿的味道,就是自然的味道。
“诶,陛下!”
多人出声阻止。
只见李凡要咬,吓的随行人员赶紧上前,毕竟没有试毒,甚至都没洗。
“没事。”
“陛下,不行!”薛飞等多人严肃劝阻。
“卑职先试。”薛飞道。
李凡无奈,但没有强求,皇帝衣食住行一切都有着严厉的制度,并不像后世电视剧里那样随意。
如果有任何差池,随行人员全部要被处罚。
咔嚓!
只见薛飞一口咬下去,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吃玉米的人。
所有人紧紧看着,毕竟这玩意太新奇了,整个大唐都没有,种植的佃户天天种,也不知道是个啥东西,只知道耐寒,不挑天气,好种。
薛飞眼睛瞪大,近乎骇然。
堂堂御前大将军首接吃傻在了现场。
“哈哈哈,怎么样?”李凡大笑,眼神有些期待,他好多年没吃过玉米了,真有点怀念。
“陛下,好甜,好香!”
“这是什么粮食,这么好吃?闻所未闻,闻所未闻啊!”薛飞失态惊呼。
此话一出,一片哗然,个个都很好奇。
“来,分给大伙,每人吃一口。”
真不是李凡抠门,而是他要快速积累种子,继而推广全国,为盛唐再上一道保险。
“是!”
薛飞立刻传递,户部的官员,还有佃户全部排队。
一根不够,李凡又撇了两根,分给上百人品尝。
虽然每人只能吃一小口,但吃完之后,整个培育地,首接炸了,陷入热议!
“此物之应天上有,此物之应天上有啊!”
“太好吃了!”
“世上竟还有此等食物,吃着跟水果一般!”
“陛下,真是神人啊!”
老佃户更是声泪俱下的高呼:“此物适应能力超强,比什么都好种,一旦推广,我大唐将百年无灾荒啊!”
“”
等到薛飞吃完好一会,没什么事,李凡才吃上玉米。
一口下去,玉米首接在唇齿间爆开,鲜嫩多汁,和在阴山吃的玉米完全是两个概念,这应该是种植手段的不同。
毫不夸张,可以和十六岁的姚宁儿媲美了。
李凡一惊,这特么绝对比后世的好吃!
是土壤还是什么原因?
“陛下,怎么样?”众人笑着看来。
“哈哈哈!”
李凡大笑,又来了一大口。
“我大唐有福了!”
众人闻言,面色红润,齐齐高呼:“天佑大唐,天佑大唐!”
“在场所有人,皆有重赏!”
李凡一高兴,拂袖大喊,只要种植出来,就说明可复制,一经推广,将席卷大唐汉人。
其意义不亚于一场对外战争的胜利,因为农耕社会,讲的就是粮食为主。
现场佃户们激动不己,齐齐高呼圣人万岁。
“陛下,敢问这是何种粮食,为何闻所未闻,吃着有些像水果”满脸褶子的汤翁好奇。
李凡道:“这个加热,打成浆液做成饼就是食物,生吃也可以,也算是一种水果吧。”
“是域外传来的,不是咱们中原之物。”
说着,李凡反问:“汤翁是如何种植出来的?”
“朕在草原初见此物之时,远没有现在的饱满,颗大,香甜。”
“而且这玩意一株一般也就是一根,但有三分之一朕看都是两根果实。”
汤翁拱手:“回陛下,此事需要一些技巧。”
“老朽也是先尝试了两三次不同的播种方式,后发现这种方式玉米能长的快一些,且枝繁叶茂,所以才用。”
“这玉米种子播种下去得立刻浇水,三到五叶苗的时候要尽快除草,六到八叶时是拔节期。”
“这个时候再加一些肥水就有机会一株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