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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受了原主身体的影响,孟夏看什么都新奇,看什么都喜欢。
买完针线后,她快走几步,来到了一个小摊前。
这个小摊卖的是一些饰品,手镯、脚环、发簪、步摇、戒指、耳环,样样皆有,而且样式各不相同,有偏精巧可爱的,有偏大气的,还有偏清冷淡雅的。最重要的是,由于用料普通,价格不算太贵。
孟夏和陈锦都喜欢极了,像是两只掉进了瓜堆里的猹,兴奋地挑来挑去。
最后,孟夏艰难地看着手中挑好的粉桃绒花簪和碎玉珠步摇。她的钱仅够买一支,但这两支她都好喜欢,实在是无法抉择。
一旁,陈锦摸了摸新换上的耳环,有些后悔。早知道她就不买这么快了,不然还可以借钱给夏夏。
摊主是个看着就心灵手巧的姑娘,正托腮看着孟夏。看出了孟夏的困境,她笑吟吟道:“既然这么喜欢,你把这两支簪子都带回去吧,付一支的钱就好了。”
孟夏连忙拒绝,“这怎么可以呢。”
摊主眨了眨眼,笑道:“我一见姑娘就觉得欢喜,想借此和姑娘交个朋友,还请姑娘给我这个机会。”
孟夏的脸有些红,不再扭捏,大方收了下来,笑道:“好。我叫孟夏,夏季的开始的那个孟夏。”
摊主道:“我叫常明,经常的常,明亮的明。”她又看向陈锦,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陈锦,耳东陈,锦绣的锦。”
“那我们三个就是朋友了。”
常明是个很健谈的姑娘,摊子上的大多数东西都是她自己做的,她就喜欢做这个。
孟夏她们闻言满脸惊叹。
三人聊了许久,又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这才分开。常明继续摆摊卖东西,孟夏她们则继续向前逛着。
交到新朋友的欣喜消退,孟夏又意识到了不对劲。
街上的人好像都在看她。
即使他们伪装得很好,仿佛只是有意无意地往她这里扫一眼,但这扫得也太频繁了吧,跟扫地似的。
她身上的钱不多了,但还是对各种新奇的玩意非常感兴趣,碰见了总是会在摊上看了又看,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只看不买。
然后她就发现像常明这样半卖半送的不是个例,有许多摊主甚至要白送给她。无论男女,一问原因,都说是见了她就觉得欢喜,想借此和她交个朋友!
完全是在复制常明和她的交友过程!
孟夏又被吓到了,但陈锦却半点不觉得奇怪,反而非常理所当然,满脸都是夏夏果然招人喜欢。
孟夏狂戳系统,【统姐救命统姐救命统姐救命!】
【又咋了?】
孟夏当场又去了三个小摊,让系统全方位看清了不同摊主试图用同一方式和她交友的诡异一幕。
【嘶,确实有点问题啊。你先撑住,我去好好查一查。】
【速去速回,可千万别一去不回啊!】孟夏在脑海中狂挥尔康手。
嗤,还有心情玩梗,看来也不是很慌嘛。系统道:【放心。】
事到如今,孟夏也没有逛街的兴趣了,或者说,她连半点出门的兴趣都没有了。她决定了,她要一宅到底!
七百米外,一个锦衣男子正耍帅地摇着折扇,无聊地在街上闲走。
一旁的侍从嫌弃道:“二少爷,这外城好吵啊,还脏,卖的这些东西也是粗制滥造,看着就没意思。”二少爷虽然是纨绔,那也是长庆伯府的纨绔,金贵得不得了,怎么今天心血来潮,踏足这种肮脏低贱的地方?
林至青用折扇敲了敲侍从的脑袋,道:“这叫淳朴自然。”
侍从揉了揉脑袋,不说话了。又走了几步,却发现二少爷还愣在原地。还未等他发问,二少爷却突然快步往前走,后面甚至跑了起来,还一边喊道:“姑娘,前面的那位青衣姑娘!”
侍从满头问号地跟着跑,又很快随着二少爷在拐角处停了下来。
林至青满脸懊恼,人呢,他那么大一个刚一见钟情的心上人呢?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
他不愿错过这天赐的缘分,一直找到月上枝头、快要宵禁了,这才暂时放弃,坐上马车返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