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的南匈奴部众,彻底拆散!划分为左、右、前、后、中五部!
左部:约万余落,迁居于太原郡的祁县(今山西祁县东南)。
右部:约六千余落,迁居于太原郡的大陵县(今山西文水东北)。
前部:约五千余落。
后部:约三千余落,迁居于河东郡的蒲子县(今山西隰县)。
中部:约四千余落,迁居于新兴郡的新兴县(今山西忻县)。
这五部被分散安置在并州数个不同的郡县,彼此之间相隔甚远,难以迅速串联呼应。每一部设置一名匈奴贵族为“帅”,负责日常管理,但同时又派遣汉人官员担任“司马”,常驻该部,名为辅助,实为监督。
司马手握实权,负责监察部众动向、传达政令、甚至掌握部分兵权,架空了匈奴“帅”的权力,形成了汉官对匈奴部落的直接控制。
曹操的这一系列组合拳,堪称处理民族问题的典范之作:软禁单于,使匈奴失去核心领袖,难以形成统一意志。设立监国,避免混乱,但将其置于可控范围。化整为零,将庞大的匈奴部族分解为五个互不统属的小单元,极大削弱了其整体力量。派遣司马,深入部落内部,实现直接的政治和军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