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非常经典的爵士歌曲,原唱叫做乔治·班森,首唱于1984年。
但是当年这首歌并没有火,直到1987年,出身于夏威夷州。
于是,歌曲迅速成为美国公告牌十大金曲,并在英国单曲榜上蝉联四周冠军。
由于迅速的走红,歌曲还被演绎成了西班牙语、法语等多国语言。
除此之外,这首深情的情歌后来也被西城男孩翻唱,而秦长风所喜欢的正是西城男孩的版本。
秦长风是一个90后,在他的那个年代,西城男孩和后街男孩。
这两个来自欧美国家的男子乐队曾在国内风靡一时,他们的歌曲成为了当年的流行风向标。
只要是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这两个乐队的歌,秦长风自然也不例外。
只不过前世的他并不懂英文,就只是觉得他们的曲调好听,所以闲来无聊的时候就哼哼调子。
但是穿越过来后,因为融合了这个世界的秦长风的所有记忆和能力,他变得精通英文。
所以他不仅能够哼出调子,还可以轻而易举的将歌词唱出来。
加之这个世界的秦长风本就是一个歌手,而且曾经还是一个顶流!
所以借用他的唱歌技巧所哼出来的曲子远比前世的自己要好听悦耳得多。
因此他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可以轻松哼唱外文歌曲的感觉,现在没事的时候,他就习惯哼哼。
只不过他所不知道的是,他的这个小小的习惯此刻却在外界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
只因他所哼唱的这首《此情永不移》,外面的人在网上怎么搜都搜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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