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棠身为大晋长公主,备受宠爱,高不可攀。 某次意外,她收下一个奴隶。 体型高大壮硕,肌肉线条凌厉,裸露在外的蜜色肌肤伤痕累累,偏偏眼神凶狠。站起来时像座小山,看向她时又像一头未驯服的烈犬。他和京中清绝雅致、纤秾合度的公子们截然不同,别有一番风味。 他学东西上手极快,大到公主府的防卫、小到她的衣食住行,事事都合她心意。而且,经她调教后,他任劳任怨,纵她斥责惩戒,不吭一声。 就是夜里,也听话得像狗一样。 他一步步,从公主府的侍卫走向京城,成为巡防军的将领。 直到他军功显赫,能文能武,整个上京无人再敢议论他奴隶的出身,他看向公主的眼神也愈发滚烫。 终于,谢明棠发现了他眼底不容于世的浓烈情愫。在他粘腻的注视下,她转手抛弃了他,将他驱逐出京。 - 未曾想不过一年,皇帝身死,逆贼谋反,护她的皇兄埋骨南疆,叛军围困公主府。 谢明棠孤身一人,狼狈端坐在高位上,看向一步步走来的高大男子。 ——冰冷、肃杀,银色盔甲上满是鲜血。 正是那个被她始乱终弃了的卑贱奴隶! 数日后,叛乱被平息,公主府却仍被重兵把守,谢明棠被囚禁在自己的府中。 坊间皆传公主此次定会受辱。毕竟谁人不知,现如今的新帝曾是她的贴身奴隶。 他日日为她梳发描眉、端茶倒水、洗衣做羹,还要被她欺凌打骂。现在他翻身做了主人,定会让那娇蛮的公主付出代价。 然而。 公主府内,谢明棠看着他重重跪在脚下,第一次胆大包天地直视自己:“奴来迟了,求公主罚。” 浓墨般的双眸痴迷地看着她,眼神虔诚,望她如神明。 他为奴时,只敢仰望他的公主,任由那双嫩白脚趾碾过他的脸,轻吻轻舔。 后来,他身居高位,大权在握,却仍然只想当她一人的奴、做她一人的狗。 毕竟,狗素来忠诚且认主。 【食用指南】 1、娇气可爱小公主x凶悍寡言狼犬,有体型差和肤色差 2、男主从头到尾都是一条好狗,哪怕身居高位了在公主面前也是条狗(高亮) 完结文《认错攻略对象后她死遁了》专栏可看~———预收:《痴恋我的妻子一直把我当替身》——— 坊间皆传,宋婉清爱惨了王明慎。 宋婉清是宋家从乡下接回来的女儿,一直循规蹈矩,鲜少露面。 直到某次宫宴,她见到了王明慎,对他一见钟情。 他喜静,她亲自爬上树粘掉不停叫唤的知了; 他喜茗,她伤痕累累亲赴产茶地采来最新的春茶; 每次见面,她都含情脉脉望着他的脸,自作主张唤他“行之哥哥”。 行之,是王明慎的字。 可王明慎全然漠视,冷脸相对,不得不见面时,也仅依着礼节唤他一声“宋小姐”。 疏离冷淡,隐隐有厌烦之色。 直到一次意外,宋婉清替他挡刀,保全了他的脸。 王明慎终于应下宋家婚约,娶宋婉清为妻。 成亲当晚,他挑开盖头,眉眼清冷,淡声:“仅是还你的恩。” 宋婉清并不在意,笑着答应,专注凝望着他的脸,眸中全是爱慕和喜悦。 - 婚后,两人相敬如宾。 王明慎初任大理寺卿,公务缠身,经常彻夜不归。 宋婉清并未埋怨他忙碌,鲜少陪她,只是温柔照顾好一切,执掌中馈,从未让他忧心家里。 府衙里的好友都羡慕他娶了个贤妻,从未拈酸吃醋。 如此过去半年。 王明慎偶尔有愧,有心想和她好好过日子。 他开始提早归家,每夜缠绵,记着她的信期,叮嘱她天冷穿衣,记着她的喜好,事事都站在她这边。 当他做这些事时,他的妻子每每诧异,似无法接受,劝他公务为重。 王明慎只当妻子内敛羞涩,并未在意。 直到又一次宫宴。 新任状元郎一身赭红衣袍踏进来,模样打扮酷似当年的他,引人瞩目。 他的才名轰动京城,人们逐渐把他和王明慎放在一起,并称“京中双璧”。 无一例外,宴会上的所有人都在看这位状元郎。 王明慎仅瞥了一眼,并未在意,想如往常般和妻子低语。 可当他看向宋婉清时,却发现向来只会痴痴望着他的人,正怔怔看着那状元郎,眼中含泪,小声唤着“邢之”。 据说,新任状元郎名为邢之。 王明慎恍然明白了什么,一把捏碎了手里的杯盏,素来平静淡然的脸寸寸龟裂。 难怪他的妻子格外珍视他的脸,不惜为他挡刀受伤,原来只是因为这张脸和那个男人有九分相似; 难怪他的妻子不像其他夫人一样,埋怨他彻夜未归,为他吃醋,因为她根本不在意他这个人,她只想看着他这张脸; 难怪她夜里总是黏黏糊糊亲吻他的脸,还让他穿上赭红官袍,原来是因为——她一直把他当成别的男人的替身! 那她每天晚上,抱着他念的行之哥哥,究竟是在念谁?! #她爱我,她装的。原来她不爱我,她只把我当成另一个男人的替身 #最开始,王明慎恨不得杀了宋婉清;后来,他想杀了邢之,取代他;再后来,活着的白月光比死了强 #我虽然把你当替身,但我对你真的很好呀 OvO #高岭之花被调成狗了 TvT 【食用指南】 1、男替身,女主前期真的把他当替身,有白月光;男主有火葬场元素,谁让他前期如此嘴硬;有雄竞情节 2、狗血与纯爱齐飞,1v1 3、文名文案待修,但核心梗不变
其他 10万字 2个月前
海外群岛、诸子百家; 练炁方士、习武莽夫。 这是一方浩瀚而宽广的世界。 御极八百年的周王朝垂垂老矣、威严不再,只剩下最后一点虎皮强撑。 四方诸侯列国虎视眈眈,欲要分而食之。 帝国边陲、南海之畔,生来就是低贱采珠人的陈浊睁开双眼。 看到的,便是这一番安宁尚存、混乱将至的景象。 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要在海里刨食,如同死去的父祖一般,不知何时就埋葬在这一片汪洋当中。 却不曾想,一朝觉醒天赋神通。 可将世间诸般技艺映照己身。 凡有努力,便可得到收获。 ...... 陈浊一路走来。 竟不知何时,身上多了几多称号。 珠池呼保义、清河潜蛟、南海腾龙、大周镇海将军...... 然而最让他的喜欢的,还是人们口口声声,唤他一句: “武仙!”
玄幻 45万字 3天前
巫师,他们曾击败旧日真神、他们曾让巨龙胆寒、他们曾使高傲精灵为之俯首,他们以凡人之躯,创造一个又一个伟大史诗。 李格穿越至此,资质平平,家境贫寒,只是个卑微魔药学徒,没有成为巫师的资格。 在这窘境,李格绑定魔药宝典。 【收获蓝星草,魔力+0.1。】 【收获血面大叶菇,体质+0.3。】 【收获龙骨硬木,获得大地亚龙体质。】 种植魔药就能获得属性。 除此之外,还有血脉、法术、技艺、装备等等奖励。 “种田就变强?我DNA动了。” 至此,李格勤勤恳恳种田,肝属性,肝装备,漫步巫师之路,直至肝出个万法神王!
其他 45万字 3天前
周玄穿越到完美世界,成为仙古纪元末期的小仙王。 拥有比荒天帝石昊更强大的天赋,更加坚韧的心性,以及更好的修炼环境。 这一世他注定要崛起,成为一道希望之光,独断万古,给后世留下一个完美世界。
其他 52万字 3天前
沈国栋临死前的最后一个想法就是,千万不能娶个带孩子的寡妇,给别人养孩子。 没想到再一睁眼,他回到了六十年前,十八岁的时候。 这一次,他要分家,摆脱那些吸血的亲戚,单门独户过自己的小日子。 六零年代小山村,长白山脚下、松花江畔, 绵延无尽的大山里有灵芝、猴头、老山参,还有狍子、梅花鹿、野猪、熊瞎子, 川流不息的江水中有蝲蛄、蛤蟆、三花五罗十八子。 沈国栋扛起钢枪进山打猎,挽起裤腿下河摸鱼,凭借一身好本事,日子越过越好。 上辈子的遗憾,这辈子来弥补,上辈子没能娶成的姑娘,这辈子一定要娶回来当媳妇。
都市 20万字 3个月前
重生2009,秦正混进了巨星云集的《建国大业》剧组,成为了一名茶水佬。 而被华艺封杀的天仙,则在各种状况的加持下,莫名的成了给他打下手的茶水妹。 故事,从这里开始!
都市 56万字 3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