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嘴,眼神突然亮得吓人,“划算啊!”
“吃敌人的,喝敌人的,骑敌人的马,还能拿敌人的脑袋换军功!”
“这仗打得,不仅不花钱,还他娘的能赚钱!”
大唐,太极殿。
李世民没说话。
他是行家。
他看到的不是吃喝,是速度。
“没有辎重拖累,一人双马甚至三马,日行三百里。”李世民的手指在御案上轻轻敲击,节奏极快,“这是把骑兵的机动性发挥到了极致。”
“匈奴人之所以难打,就是因为他们跑得快。”
“但这支汉军,比匈奴人更轻,更为了活命而拼命!”
“苏尘的图,霍去病的刀。”李世民长叹一声,“绝配。”
……
天幕画面飞快流转。
风,停了。
原本那股子要把人骨头缝都吹裂的漠北寒风,到了这座山脚下,似乎也怕了。
这里是狼居胥山。
匈奴人心里的圣山,他们祭天的地方,也是他们认为长生天居住的宫殿。
但现在,山脚下流淌的不是奶酒,是血。
黑色的血,红色的血,混在一起,把那片常年不化的积雪烫出了一个个窟窿。
画面里,不再是当年那穷酸的八百骑兵。
镜头拉高,那是漫山遍野、一眼望不到头的黑色钢铁洪流!
【元狩四年,漠北之战。】
【不再是偷袭,不再是小打小闹。】
【大汉倾国之力,霍去病率五万精锐,长驱直入两千里,寻歼匈奴左贤王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