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的冬天没有雪,只有干燥的凉意。
雨季过去后的第一个周末,游书朗整理衣柜时,翻出了那件黑色大衣,四年前那场追尾事故时,樊霄给他披上的那件。
大衣保养得很好,但时光还是在面料上留下了细微的痕迹。
他本想把大衣送去干洗,手却无意识地伸进了内袋。
手触到一张纸。
薄薄的,对折两次,边缘已经有些发软。
游书朗的动作顿住了。
他记得这件大衣的所有细节,这是樊霄的大衣,带着樊霄的气息,两人住一起后便由他收着。
每个口袋原本装了什么,最后一次触碰是什么时候,他都清楚。
这张纸不应该在这里。
除非,是有人后来放进去的。
他取出纸条,展开。
纸张是樊霄书房里常用的那种深灰色云纹笺,上面是用黑色钢笔写的字,笔迹凌厉张扬,是樊霄的风格:
“第一次见你时,你身上带着野蔷薇的香味。那时我想,这个男人,我一定要猎到手。
现在我想,这个男人,我一定要爱一生。”
没有日期。
但游书朗几乎能判断出是什么时候写的。
笔迹的墨色深浅、纸张的折痕新旧、甚至字里行间那种从尖锐到沉淀的气息变化,都指向一个时间段:
一年分离修行期间,或者更早,在他们“假决裂”的那段日子。
他把纸条放在掌心看了很久。
窗外的阳光斜斜照进来,在纸面上投下淡淡的光斑。
那些字句在光里显得格外清淅,也格外……沉重。
野蔷薇的香味。
游书朗记得那天。
深秋清晨,气温很低,他开车去公司,途中不小心追尾了一辆宾利。
那天他用的是陆臻前晚送的那瓶香水,味道清冽中带着一丝甜,陆臻说叫“野蔷薇与干松”。
当樊霄将自己的大衣披在他身上时,这股野蔷薇香味也不可避免的沾染在了那件大衣上。
时间过去这么久,自己都快忘了。
但樊霄记得。
不仅记得,还写了下来。
游书朗走到书桌前坐下,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钢笔。
他在纸条背面空白处停顿了几秒。
然后落笔:
“第一次见你时,我从你给我披上的大衣袖口,发现了乙酸酐的灼烧痕迹,也看到了你眼底的兴味。
那时我想,这个疯批,我一定要反制。现在我想,这个疯批,我一定要宠一生。”
写完,他盯着那两行字,嘴角不由自主地扬了起来。
乙酸酐。
化学式(ch?)?o,有机合成中常用的酰化试剂,有刺激性气味,接触皮肤会引起灼伤。
追尾事故那天,樊霄从宾利上下来,将自己的大衣披在他肩上。
游书朗触及袖口,感觉到了一小块极细微的、布料被化学试剂灼烧后特有的硬化痕迹。
后来调查知道,那天上午樊霄刚从樊氏旗下一个制药实验室出来,身上还带着实验楼的气息。
当时游书朗的第一反应是警剔:这个眼神里带着审视和兴趣、衣物上残留着危险试剂痕迹的男人,危险系数很高。
所以他选择了反制。
从调查背景到设局试探,从步步为营到最终收网,三年时间,他们从猎人与猎物,到对手与盟友,再到伴侣与共行者。
现在回头看,那些博弈、防备、危机、分离,都成了这条路上不可或缺的台阶。
没有那些,他们到不了这里。
游书朗把纸条重新折好,放回大衣内袋。但他没有把大衣挂回衣柜,而是拎着它走出了房间。
樊霄正在厨房准备晚餐。
开放式厨房里飘出泰式绿咖喱的香气,混合着椰浆和香茅的味道。
樊霄背对着门口,系着深蓝色的围裙,袖子挽到手肘,正专心致志地切着鸡肉。
刀法很稳,每一块大小均匀,这是他在曼谷这一年学会的,从握刀手势到发力方式,都经过老厨师的指点。
游书朗靠在门框上看了他一会儿。
然后走过去,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
樊霄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放松下来,身体微微后靠,贴进游书朗怀里:“饿了?再等十分钟。”
“不急。”游书朗把脸埋在他肩胛骨的位置,声音有些闷,“今天收拾衣柜,翻到了这件大衣。”
樊霄切菜的手彻底停下了。
他沉默了几秒,才问:“然后呢?”
“然后发现内袋里有张纸条。”
厨房里安静下来,只有炉灶上汤锅微微沸腾的咕嘟声。
樊霄放下刀,转过身。
他手上还沾着一点鸡肉的血水和调料,但没在意,只是看着游书朗:“你看了?”
“看了。”
“什么时候写的?”
樊霄移开视线,看向窗外渐暗的天色:“一年前,你去孤儿院之后不久。有天晚上睡不着,去书房,看见这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