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童话
入夜,和市的夜景远不如京市,它没有密不透风的光海,也没有火彩样的璀璨。高矮错落的居民楼里,窗户亮得零零散散,一点也不统一整齐,透着股小气又温暖的劲儿。
“怎么不吃了?”
明翡望了好一会儿的落地窗外,只是钟聿行看来,这夜景乏善可陈,没有分毫可欣赏之处,却从一桌佳肴中勾走了她的注意力,难免奇怪。“那里,是我的初中。”
她指着某个方向,应是很远的,面积如蚂蚁的地方,因为钟聿行目光顺着指向而搜寻过去时,其实并未找到有像学校的建筑物。“它是一个老工厂改成的学校,很小,很旧,专门收一些家里没什么钱的学生,学费很少。”
明翡讲话轻飘飘的,却不会模糊任何一个字眼,让人听不清,“我那会成绩很好,可以上和市最好的初中,但爸爸自杀了,家里失去了收入,当时妈妈凑不出我的学费,还是找了好几次校长,才求到让我免费先入学的,后来她一天打四份工,凑齐了,哪怕那天的晚饭还没有着落,她也把钱先塞到了我手里,让我明早记得交给老师。”
“我们住过一段时间的地下车库,那会是夏天,热得像蒸笼,作业本还会被汗弄湿。她下班得早,就会给我扇扇子,陪我写作业,扇到我写完了,躺在床上,又睡着为止,第二天她又得五点钟起床去上班,比我还早。”她目光从远方收回,从果盘上拿了颗葡萄,放进嘴里,缓慢地嚼着,一边粉腮鼓起。
果然很甜。
“我喜欢吃葡萄,因为小时候,爸爸接我放学,回去总能在楼下碰见妈妈,她经常拎两大串葡萄,看见我们了,就从袋子里揪一颗出来。那时,我会冈刚好跑到她面前,她就把葡萄喂进我嘴里。”明翡小时候,生活还在正轨,下班路上,陶雪瑰常常往水果摊边一蹲,仔细挑上两串好的,还得和老板砍价,提回家时,能正好碰到接女儿放学的丈夫。这时,她会从袋子里揪出一颗最大最圆的葡萄,塞进明翡嘴里,再拍拍她的脸,说乖女儿,今天辛苦了。
很长一段时间,明翡都以为,葡萄没有酸的。而甜味,来自清爽柔软的果肉,来自爸爸始终让她走马路内侧的高大身躯,也来自妈妈柔软的一双手。
可那是很远很远之前的故事了。
远到她想起妈妈的手,是落在颊上的巴掌,不那么柔软了,甚至坚硬,清脆响亮,会让她痛得头晕眼花,舌头发苦。而妈妈多年前洗好的葡萄,如今也不被珍惜地摔碎了,滚落一地,再踩成扁扁的一滩。
挤出的汁液变得酸苦,哽在话语中。
明翡问他:“钟聿行,你有没有不敢恨的人?”哪怕有成千上万个理由能让明翡合理地恨她,可庞大的恨意,总轻易地被一点回忆消解。
那是一道看似薄弱却坚固无比的城墙,刀枪火炮,只要她本心守着,恨意就永远攻不下这座城。
钟聿行没回答,眸色平静,维持在一道探寻又尊重的边界,注视着她。明翡自然而然回忆起上一次越界的场景,她连忙道歉:“对不起,我不该问的。”
“没有。”他回答道。
不是为了安抚她敏感的心,只是认为,他想让她知道,“翡翡,我没有不敢恨的人。”
“真好。“她发自内心地叹息,为自己遗憾。“你相信吗。"钟聿行问她,“如果我换作你,阿姨换作我的父亲,当时,我连上学的机会都不会有。”
尽管这种假设毫无意义。
他出生高门,永远无法和明翡互换人生,可苦难之事不分高下,也分不出一个结果。
她在和妈妈相依为命的时候,他也在为自己的人生搏命,不允许任何人擅自替代。
明翡一怔,心脏陷入忙乱的节奏中,像摸索到他的禁地前,高耸的尖塔孤独屹立,永远拒人千里,她掉头欲走,此时,红线却突然消失,迎她入内。这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提及家人。
可钟聿行也只是点到即止,不像她,想到什么便说了什么,在他面前,总是提不起防备心。
“吃饱了吗?”
“吃饱了。”
“我让人来收拾。”
明翡点点头,转移到沙发上,身体像株被风吹弯的花,歪斜着,靠住扶手坐,低头看手机。
回来时,钟聿行见她仿佛受了点冷,一手上下抚摩着上臂,好似要把肌肤上附着的冷气因子都拨弄掉。
他喜欢机械感的冷,能让人维持理智与清醒,哪怕是卧室。钟聿行想到自己这个习惯,默不作声又回去,把室温调高了点,尔后坐到明翡身边,手熟稔地滑进她身体与沙发的缝隙中,揽住那抹纤细得过分的腰,将她整个人捞回怀里。
明翡很瘦,手上腿上能露出来的地方都没挂住什么肉,肩背薄得像张纸,又因身量高挑,所以纤瘦得有些病态了。
手放在平坦的腹前,上缘能摸到些肋骨凸出来的痕迹。“你平时不吃饭吗?”
明翡收到孟怀端的消息,正认真地回复,“吃啊。”“太瘦了。”
“吃得少而已。”
她还知道找补。
钟聿行气笑,顺起她那头长发,像抚摸绸缎那样,随后拾起一缕掖到后面,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