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清淅,没有一个多馀的字。
加雷斯会明白该怎么做。
第三封信。
罗恩拿起笔,停了很长时间。
笔尖悬在羊皮纸上方,一滴墨汁慢慢凝聚,变大,终于承受不住自身的重量滴落,在羊皮信纸上晕开一个小小的黑点。
罗恩看着那个黑点,又看了看窗外已经开始变亮的天际线才开始落笔。
这封信没有抬头,也没有落款。
只有一行字。
“该做的事情,我会做完,你也是,小心。”
写完之后,他把这封信折好,用蜡封上,在蜡面上按了一下拇指指纹。
没有印章。
只有指纹。
这是他和埃德蒙之间独有的验证方式。
当年埃德蒙十六岁离家出走后的两年,罗恩通过伊莎贝拉确认他还活着的那天晚上,他给那个在暗影议会底层挣扎求生的男孩寄了一封信。
信里也只有一行字。
“别死。”
从那以后,父子之间所有的通信都是这种格式,没有抬头,没有落款,只有拇指的指纹。
因为在暗影议会,任何印章,签名,家徽都可以被伪造。
但指纹不行。
活人的指纹是无法完美复制的,每一条纹路的深浅,走向都独一无二,只有亲眼见过,亲手触碰过无数次的人,才能在蜡面上分辨出真假。
三封信写完,天已经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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